EN50088-1996
7. 記號和結構7.1 玩具和他的包裝應被做標記成一名字,貿易記號,製造商識別記號,他的授權代表或輸入者,當玩具被做記號,這些記號應於主要零件,當它非有實用價值去做玩具記號,例如,由於他的尺寸,這些記號和7.1.1至7.1.3之記號應被包含於結構體中或在包裝上遵循被檢查及確認依檢查
註:EN71-1可要求附加的記號。
7.1.1 電池玩具應被標記為
-正常電池電壓,在電池盒的表面或裡面
-符號d.c.,假使玩具有電池盒
假使超過一種電池被使用,其極性應同時被標示,同時電池的型式大小應完全或依比例大小被標示於電池區域(電池盒)上(內),並以趨近實際大小尺寸以一般電壓大小連接在一起。
遵循被查對藉檢查
註:代表三個電池例子
7.1.2 變壓器玩具應被標示下列資料
-額定電壓,於伏特
-交流或直流電流符號應用
-額定輸入之馬力,W或VA,假使比25W或25VA更大
-變更器玩具符號,此符號應同時標示於包裝上
這些額定電壓的標記和自需供應的符號應被標置於電極、接頭(端子)調整位置,這些標記不被要求,假使某種錯誤供應記號不損害其所遵循的標準。
遵循被查對藉檢查
7.1.3 雙重供應玩具應被標記為電池玩具和變壓器玩具所需記號
註1:玩具包含超過一種以上零組件,僅被要求去標示在主要零件
註2:附加標記是允許的,提供他的不要引發誤導。
7.2 玩具合併可分開打具,應被標示成最大馬力輪入如下:
“lamp max ……W” 或 “xxx max…W”
當替換此燈具時,那標記應明顯易見的。
溫度在條文9測試時被量取上昇時,不可超過那規定極限在一般可用的合身燈具。
玩具僅合併熾熱燈具有一額定輸入馬力不超過1W
7.3 符號使用時,應依以下例:
註1:倍數或約數單位是被允許
註2:附加符號被允許,提供它們不要引發誤解
註3:符號被規範在HD243可以被使用
遵循被查對藉檢查
7.4 說明書應提供已知詳細相關清洗和持續資訊當需要操作安全的玩具,他們應敘述變壓器或電池充電器於玩具上的使用並於正常地測試於危險並記錄之插座包繞和其他零件,而且於此危險的結果,此玩具不可使用於此變壓器或電池充電器,直到此危險已被修復。
玩具被打算被組裝應被提供說明書相關他們的組裝,假使
-他們是被打算由小孩去組裝
-這些說明書是需要安全操作玩具
假若玩具被打算由成人去組裝,這應該被敘述。
變壓器玩具的說明書和電池盒說明書應敘述此玩具不是被連接超過被推薦電力供應數目。
玩具使用電線而無連接,意指應提供說明書敘述電線不是被插入插座。
電池玩具說明書應包含以下物質,應用如下:
-如何移除和插入可取代電池
-可充電式電池是被移除自玩具於玩具充電之前(假使可移除)
-非可充電式電池不可再充電
-可充電式電池是被充電僅於成人監督管理下(假若可移除)
-不同型式電池或新的電池和已被使用電池不是被混合
-只有相同或相當型式電池是被推薦是去使用
-耗盡電池被移除自玩具
-供應末端不是被短路
電變壓器玩具說明書應包含以下物質,可應用的
-玩具不打算給3歲以下小孩使用
-玩具僅使用於推薦性的變壓器
-變壓器非一種玩具
-玩具傾向以液體被清洗需自變壓器清洗之前被斷路
說明書被標示於玩具,祗要其自外側顯而亦見於包裝上於傳單說明書或類似意指供應於玩具。
遵循被確認藉檢查測試
7.5 當標記或說明書是被顯示於包裝上,此包裝應敘述其必須保留,因為他含有重要資料。
遵循被確認藉檢查測試
7.6 說明書和其他版本被要求藉這標準應被寫成正式國家語言文字於玩具被販售時。
遵循被確認藉檢查測試
7.7 標準被要求藉此標準應被易讀的和耐用的。
遵循被確認藉檢查測試按摩標記藉手15秒,以一塊布滲入水和再15秒,以一塊布浸入石油酒精,當使用其他液體是被推薦,此按摩測試是同時執行以浸入這些液体。
於所有此標準測試之後,那標記應是易讀,其不應容易可能去移除標記平板且他們應顯示無捲曲。
註1:於考慮標記的耐用性,其正常穿戴效力頻率清洗是被加以考慮。
註2:此石油酒精被使用於測試是脂肪溶劑有一最大芳香含有量於容積0.1﹪,丁醇值是29,其初使沸點趨近65℃,乾點趨近69℃和規定趨近質量0.66㎏/L。
8. 動力輸入
變壓器動力輸入玩具於額定電壓和正常操作溫度不應超過額定馬力輸入藉超過20﹪,假使額定馬力輸入超過25N或25VA。
遵循是被檢查藉量測,當馬力輸入已被穩固。
-所有迴路能被操作同時被操作
-玩具可供應額定電壓
-玩具操作於正常操作下
9. 熱和反常操作
9.1 玩具不應得到過度溫度於使用,其應被構造火的風險、機械危險損害安全或其他危險,導致使用不小心或元件失敗是被避免於儘可能可實行的範圍內。
遵循被查討在9.2條件規範之下禮由以下測試。
所有玩具9.3至9.5
玩具合併納入一種馬達
變壓器玩具和電池玩具9.7
玩具合併納入電子電路9.8
在測試期間和於測試後,9.9節可應用
測試9.3和 9.4被連貫直至穩定情況已被確立,在此測試期間,熱斷路器不應啟動操作。
9.5至9.8被連續測試直至一種非自安定熱斷路器操作或直至穩定情況已被確立,假如一熱元素或一意圖弱的零件變成永久的開路,此適切測試被重覆在第二個(其次)玩具測試,此附加的測試應被停止於相同的模式,除非此試驗可用別的方式完全地滿足。
註1:一意圖弱的零件乃是打算去破裂的零件,為了保護其損害遵循此標準情況發生,此零件乃可取代的部份,如一個電阻器或電容器或一組件之零件將可被取代,如一種難達成的熱鏈扣在一馬達。
註2:保險絲、熱斷路器,過電流保護裝置或類似裝置納入於玩具可被使用提供所需之保護。
註3:假使超過一種以上的測試可被應用到相同的玩具,這些測試在這玩具在室溫已被冷卻下來時,可被連續地進行測試。
註4:條文9不能應用到熾熱燈具有一動力子於1W。
9.2 玩具被置於在最不利的位置於玩耍期間發生手握玩具是任意地懸掛。
其他玩具被測試如下:
玩具被置於測試角落地板上,儘可能靠近牆壁或遠離牆壁,不論是那一個是最不利的,此測試角落包含兩個牆在右方角落和,且地板以晦暗黑色塗裝,夾板製造有趨近20㎜厚度。
-玩具無尺寸超過500㎜可藉著四層被漂白的棉藻紗,有一特殊趨近40g/m2 質量被覆蓋。
-玩具有尺寸超過500㎜被測試使用500㎜×500㎜尺寸四層棉藻紗覆於表面,此處高溫和棉藻紗炭可以被預期發生。
電池玩具被供應以其額定電壓。
變壓器玩具被供應0.94次或.1.06次額定電壓,不論哪一個是最不利的溫度上升被測知藉熱電偶細線的位置,如此一來,在測試之下的零件溫度會有最小效果產生。
註:熱電偶有線以直徑不超過0.3㎜被考慮成細線熱偶器。
9.3 玩具在正常操作環境和不同零件被限定的溫度上升下操作。
9.4 9.3被重覆測試,不同極性零件間 絕緣體在移除或開啟可分開零件存在之短路之後在易進入的那短路僅應用。假使其可藉直銅線0.5㎜和最小長度25㎜成能絕緣體感應裝置。
註:電線長度被選擇去偵測,此絕緣體感應裝置的可能性。
9.5 9.3測試被重覆以限制在9.3及9.4被短路測試期間之任何控制其極限溫度。
正溫電阻係數(PTC’S),負溫電阻係數(NTC’S),和電壓依屬電阻(VDR’S)非被短路,假使他們已被使用在其製造商公告的規格說明之範圍內。
註:假使玩具被提供超過一種控制,他們是被依次短路。
9.6 玩具合併-馬達一9.3測試被重覆測試,以易進入可移動關閉的零件。
註:假使玩具合併超過一種馬達,此測試對每一個馬達需分開測試,那測試在30秒之後結束,假使玩具有保持以手或足去操作制動。
9.7 變壓器玩具和電池玩具被連接至一動力來源,除了在結構體建議之外,此額外動力來源應與玩具動力來源是完全相同的,和被連接串聯或並聯,不論是哪一種是更不利的,玩具同時被測試在9.3和9.4。
註:測試僅可應用,假使其連接是簡易的而沒有藉助任何工具和藉使用自兩個同一玩具或構造裝置之零件。
9.8 電子迴路遵循被檢查藉對所有迴路或零件迴路規範於9.8.2缺點條件之評估,除非它們遵守規範之9.8.1規範條件。假使印刷迴路板導體變成開路系統,玩具 被考慮到抵擋的特殊測試,提供以下兩種情況保件去符合
-印刷迴路板材質需能抵擋燃燒測試EN60065子條文20.1之測試。
-玩具抵擋9.8.2之測試,以開啟迴路傳導導體感應裝置。
註:一般而言,玩具之測試和它的迴路圖時,顯露其假裝的缺點(故障)弱點條件,所以此測試被局限於這些例子,可被預期給予最不利的結果。
9.8.1 缺點條件a至f被規範於9.8.2不能應用至迴路或零件迴路,此處以下兩者的條件是符合的
-電子迴路是一種低功率迴路,敘述如下:
-那保護物沿電(火)危險物或危險故障於玩具之其他組件,不依賴那正確電子迴路的運行。
-低功率迴路被確立如下,例子如圖1
玩具供應在額定電壓和某可變電阻器,可調整至其最大阻抗被連接於被檢查之點和供應能源相反極性之點。
電阻同時減少直至動力耗盡藉由電阻器達到最大,玩具小室顯示供應最大動力,傳送至電阻器不超過15W,於5秒結束,是被稱為低動力點,那迴路比低馬力點供應動力源更遠,被視為低馬力迴路。
註1:量測僅可自供應動力源一極測量之,較合宜的一點乃是給予那最少低馬力點。
註2:當決定低動力點後,它建議開始點接近供應源。
9.8.2 以下故障條件是被考慮且即使需要一次應用一次,間接的必然故障被納入考量。
(a) 短硌的潛變爬行距離和餘隙在不同極性零組件之間,即使這些距離是小於條文18所規範之值,除了適切的零件是充分的簡化(壓縮)。
(b) 開路於任何元件的終點。
(c) 電容器的短路,除了遵守IEC384-14或EN60065之次條文。
(d) 一個電子元件的任何兩個終點是短路
(e) 兩極真空管試驗失敗。
(f) 積體電路的失敗,在此情況玩具於可能危險的處境是被評估確保安全而不依賴元件的正確地運作
所有可能輸出訊號被視為在積體電路故障條件範圍內之下,假使它顯示一特別輸出訊號未必發生,此時此關聯性的故障不被考慮。
註1:元件如閘流器和試驗( )不被提供至故障條件(f)
註2:微處理機被測試藉積體電路
除3之外,每一種低馬力迴路是被短路藉已被量測極性點連接至低馬力點
對模擬故障的情況,玩具在被規範9.2而已額定電壓供應情況下操作。
假使玩具合併於電子迴路操作確保依9.5至9.7,那適切的測試測試被重覆單一故障模擬測試,如a至f以上指示故障條件f被應用壓縮和類似元件,假使那迴路不能被評估藉其他種方法。
正溫電阻係數(PTC’s)負溫電阻係數(NTC’S)和電壓相容電阻(VDR’S)非被短路假使他們被使在他們製造商宣告之規格單
9.9 在測試期間,易得到零件溫度上升被持續監視和不應超過以下之值
握把,把手和類似零件似乎可以手觸摸之零件溫度上升不可超過以下之值
金屬零件 25K
玻璃或瓷器零件 30K
塑膠或木材 35K
玩具其他易接觸的到零件溫度
金屬零件 45K
其他材料零件 55K
註:電池表面被視為金屬
此外:
密封混合物不應流出
玩具不應放射火焰或熔解金屬
有毒或可燃氣體,於危險數量或任何其他任何危險物體物質不應被產生
蒸氣不應積聚於玩具
圍入物不應變形,應有限度遵循此標準之損害
電池不應洩漏出危險物質或噴出
材質包括棉紗,不應燒黑
在這些測試之後不應有損害,應有遵循此標準損害限度 10. 電流強度在操作溫度時
玩具電流絶緣體在其操作溫度應合宜的標準被確認檢查依以下測試
玩具被操作依規範9.3和9.4,所有元件的某末端被連接交叉穿過其供應源並被立刻拆解,而後之絶緣體於不同極性零件之間被遵從於1分鐘實質電壓正弘波形式有一頻率50HZ和250V之值無損壞應發生。
11. 濕度阻尼
11.1 玩具欲打算被使用在水中和變壓器玩具,多半須以液體被清洗應有一圍阻體提供近似的保護。
註:玩具打算被使用去模倣製成食物配製品的玩具,多半被以液體清洗。
標準被遵循檢查藉EN60529次條文14.29,當玩具陷入於水中包含近似1﹪可分解的零件應被移除玩具應同時耐的住條文12電流強度測試和,且檢查應顯示絕緣物有無水痕之存在,其在條件18所列值之下,導致潛變距離和間隙減少
11.2 玩具應有濕度阻尼
標準被檢查藉以下測試
可分解零件被移開和被實驗,必要的話,溼度試驗於主零件濕潤試驗被要求48小時在一個濕潤箱內包其932﹪相對溼度的空氣、空氣的溫度在任何便利值t介值20℃和30℃之間需持續在1k範圍之內,在放入其溼度試驗機,現具應達到t ℃的溫度狀態。
玩具應同時應經的住於濕度機或於室內測試條文12之測試,玩具應達到於已被拆解零件再組裝之後規定溫度狀態。
註1:於大部份情況,玩具於測試溼度測試前,保持於規定的溫度至少4h
註2:Na2SO4或KNO3於水,此集裝箱有足夠大的空氣接觸面積
註3:此被規定條件可被完成確保空氣在熱絕緣測試箱保持恒定循環。
12. 電流強度於室溫
玩具絶緣電流強度於室溫應適當的遵循被確認藉以下測試
所有元件的一末端被連結交叉橫越供應源一端被斷路和不同極性零件間絕緣被測驗250V電壓或50Hz頻率/分鐘
13. 機械強度
應有適當的機械強度
遵循被確認應用吹氣到玩具彈簧操作衝擊測試設備如EN 60068-2-63描述
玩具被堅固支撐和六種吹氣被應用圍環體的每一點以衝擊能力0.7J0.05J衝擊最?點
玩具應顯示無任何危險損害循環此標準
假若懷疑是否藉先前的吹氣應用變形已發生,此變形被忽略且六種吹氣組被應用到相同的地方於的玩具,應同時經的住此測試。
註1:圍繞包圍體例子有測試的必要。
區隔圍體包含液體無密封電池之測試
區隔覆蓋絕緣體圍體於不同極性零件之間,當絕緣體被架橋時即使9.4測試不是合適抵擋測試
覆蓋圍體移動零件可呈現一障礙區
註2:覆蓋圍體小電池非有測試的必要而是藉EN 71-1被覆蓋
註3:燈光非有必要去測試,此EN 71-1需求針對銳利角落非應用於玻璃燈的破裂。
註4:次危險不可減少潛變距離和餘隲,在條文規範18之值以下或不要不利影響其保護防備濕度並被忽略不計之。
註5:破裂非明顯可目視所及被忽視
14. 結構
14.1 玩具應被建構供應玩具動力藉變壓器或電池,有正常電壓不超過24V並可被建構同時供應或選擇性的兩者間供應動力來源,依此情況供應電壓不應超過24V。
任何玩具兩個零件之間其工作電壓不應超過24V,當此玩具以其額定電壓供應時。
遵循被確認藉檢查和測量。
14.2 變壓器玩具之變壓器不應是玩具主要構成要素的零件,玩具的控制不應被合併納入於變壓器,不管如何,舖設鐵軌安裝,或構造安裝以外的東西,如此構建物應被允許遵循及被確認依檢查。
14.3 玩具被打算使用於水不應使用於變壓器玩具,遵循並被確認依檢查。
14.4 玩具被打算使用於3歲以下小孩不應使用於變壓器玩具遵循並被確認依檢查。
14.5 非自發更換熱切斷器之更換,需被遵循依標準,同時並需要藉助於工具。
14.6 鈕扣電池和型式R1電池不應易進入開啟而未藉助工具除非其區格覆蓋只能在至少兩個不相關的運動可同時被適用之後被打開。
遵循並確認檢查和相關適切之測試。
註:電池被規範在IEC 86-2
14.7 電池玩具打算使用在3歲以下小孩,不應該易進入開啟,而沒有藉助工具除非
電池區格覆蓋只能在最少兩個不相關的運動同時被適用之後被打開。
電池區格不能被打開,當玩具已經受到此測試依以EN 71-1次子條文
落下試驗4.3
縫合試驗4.13
衝擊試驗4.14
遵循並確認檢查和相關適切之測試。
14.8 可再充電電池玩具不應有洩漏現象,玩具放置於任何位置,其電解液不應變的易於進入的,即須使用工具去移除玩具的蓋子或類似的零組件
遵循被確認依檢驗測試。
14.9 玩具藉電池供應電力,電池平行連接不被允許,除非構建物是明顯的或自電路圖明顯顯示即已使用的混合物和新的電池或電池反轉插入,但不將損害遵循依此標準
遵循被確認依檢驗測試。
14.10 插頭或插座不應可互換性的表列於插座或插頭類或以連結器和應用引入照EN 60320-1標準行事。
電線未連結意指不允許玩具打算供3歲以下的小孩遵循被確認依檢驗測試且,即使需要,可藉嘗試去引導插頭進入插座或應用引入而沒有可評訴(可感知)之力
電氣的接觸不應被安置。
14.11 不可拆解零組件,預防接觸移動之零件或熱表面或預防通路位置因爆炸或火源被侵入,並應被固定以某信賴的方法和應於玩耍期間去抵抗機械應力發生
遵循被確認藉以下測試:
以下張力測試被應用那零件
50N,假若其最長進入尺寸不超過6㎜。
90N,假若其最長進入尺寸超過6㎜以上。
施力被應用漸進式超過5秒和保持10秒
零件不應變成可拆解
14.12 他不能去充電可充電電池當其使用於玩具時不論如何,充電式被允許於以下情況之下:
玩具有質量小於5㎏,其不可能
去移除電池,玩具無破裂損壞。
去自玩具充電其他電池
玩具質量超過5㎏
電池被固定於玩具
當充電期間玩具不可能被操作
遵循被確認藉測試檢驗
14.13 串聯馬達有一動力輪入超過20W不應被使用
遵循被確認藉測試檢驗
14.14 玩具不應包含石棉
遵循被確認藉測試檢驗
15 電線、線綑的保護
線綑和電線應被保護,不可和黏附物接觸,冷卻風扇或類似角落,可能引起絶緣物危險,電線和線綑穿過金屬的洞應有平滑和良好圓角表面和可提供襯墊。
電線和線綑應有效率防止與可移動零件接觸
遵循被確認藉測試檢驗
15.2 裸電線和發熱元素應堅固且被固定的,當玩耍期間潛變距離和餘隙不可被降低在條文18所規定之值以下
遵循被確認藉測試檢驗 16. 元件
16.1 元件應應用安全需求依適切調和的標準所規範盡其合理應用的範圍
遵循被確認藉16.1.1和16.1.2測試檢驗
註:遵循此歐洲標準針對適切元件其不需要保證遵循此標準必要條件
16.1.1 制動和自動控制傳動電流超過3A,在9.3和9.4測試時期應應用附錄C,不論怎樣,假使他們已被分開測試和其條件發生於玩具和循環測試次數被規範於附錄C之下,查明EN 61058-1或EN60730之各自地應用,他們可以被使用而無進一步測試。
註:無規範必要條件針對制動和自動控制傳動電流未超過3A
16.1.2 假使元件被標記上他們操作特性,其被使用於玩具條件下應依這些標記去遵循,除非其他規範元件的測試需應用其他測試標準,一般而言,測試分開依適切的標準。
假使元件被使用其標記的極限範圍,其被測試依玩具所發生情況下去測去,所需樣品的數目依適切的需求,針對適切元件無適中的標準存在且元件不被標記或不是使用依其標準,在玩具發生條件下依其標準被測試,其測試樣品數目,一般被要求藉類似規格表,假使國家標準存在,元件可被測試依國家標準。
16.2 玩具應不被安裝有
熱斷路裝置藉著結合操作能重新設定
水銀開關
遵循被確認藉檢查測試
16.3 變壓器玩具依應用EN 60742
遵循被確認藉檢查測試
註:變壓器應自玩具分開被測試
17. 螺紋和連結
17.1 固定物,失敗損壞應遵循此標準且電氣的連結於玩耍期間,應能抵抗機械應力的發生。
螺紋使用目的不限於金屬包覆可柔軟或潛變傾向,如鋅或鋁,假使他們是絕緣材質,應有標準直徑至少3㎜且不應使用當作任何電氣連接。
螺紋傳送電氣的接觸壓力應扭緊進入金屬,遵循被確認藉檢查和藉以下測試
螺紋和螺帽傳送接觸壓力,藉使用者傾向鎖緊測試如下,假使他們失敗損壞應遵循上此標準螺紋或螺帽被鎖緊和旋鬆無猛扭跳動
10次螺絲嚙合以絕緣材質的螺紋
5次對螺帽和其他螺絲
螺絲嚙合以絕緣材質螺紋是完全可被移除的和每次再插入(旋入)
測試被製造藉合適用螺絲起子、板手或鎖匙應用一扭矩依表一
行Ⅰ被應用至金屬材質沒有頭,假使螺紋當鎖緊時不可自此洞露出
行Ⅱ被應至其他金屬材質和針對螺帽和螺絕緣材質
無危險損害發生於更進一步使用安裝或電氣的連接
註:測試螺絲推進器的葉片型式是被安裝合適的螺絲頭
17.2 電氣的連接傳送一電流超過0.5A,應被建構接觸壓力非傳遞經由絕緣材質,不希望縮水減少或扭曲,除非有充分的彈性於金屬零件去補償任何絕緣材質可能性收縮或扭曲變形。
遵循被確認藉著檢查
註:陶製品質不是被考慮不希望縮小或扭曲
18. 潛變距離和餘隙
潛變距離和餘隙於不同極性零件之間不應少於表2㎜之值
遵循被確認藉量測
19. 熱及火的阻尼
註1:此條文指出只有絕緣材質直接或支撐圍繞電子材料零件。
註2:附錄D顯示選擇及依次的此條文測試。
19.1 在玩具有一工作電壓超過12V和一電流超過3A非金屬材料內部零件包圍電子零件或絕緣材質零件支撐電子零件應被充份地阻絕於熱。
註1:電壓和電流被量測於測試9.3期間
註2:此測試無法實行於零件,此惡化條件測試不能引發玩具失敗應用於此標準。
註3:玩具有一低的工作電壓及工作電流不是被考慮產生充分地熱源或創造危險
遵循被確認藉實驗此適切零件予一球壓測試,藉由圖示2儀器設備。
於開始測試之前零件需保持持續24小時於大氣壓力溫度15℃至35℃之間且其相對濕度為45-75﹪之間。
零件被支持著其上表面是水平的和球型零件設備儀器被壓下沿著其表面以一20N力量,零件的厚度在此測試以下應至少2.5㎜
註4:假若需要,此所需厚度可藉使用二個或更多零件斷面去得到
測試被製造以一熱測試和溫度40℃2℃加上最大上升溫度於條文9測試期間所被決定溫升,而其應至少為75℃2℃於開始於測試之前,此測試儀器設備應引致溫度,此測試儀器被移除,且零件立刻被漏入於冷水中被冷却至趨近室溫10秒內,其被印模直徑不可超過2㎜。
註5:針對線圈繞線模,僅有那些零件,支持或保持末端於位置被提供實驗測試
註6:此測試不被使用測試於陶製材料零件
19.2 非金屬材質零件應被阻礙去發火和傳播火源,這必需不應用於裝飾的裝潢,握把和其他零件不希望被發火或去蔓延火焰自玩具的內部。
遵循被確認藉19.2.1至19.2.3之測試
19.2.1 可分離鑄造樣品之有關零件被實驗以燃燒測試於附錄E或發熱金屬線測試附錄F被實行在550℃溫度於玩具相當的零件。
19.2.2 絕緣材料零件支持連結傳送一電流超過3A且一工作電壓超過12V被實驗以附錄F發熱金屬線測試於溫度650℃此測試同時實行於接觸零件或趨近接近其連結。
註1:此測試無法執行被焊連接支持的零件
註2:“於趨近接近”被視為不超過3㎜距離。
於發熱金屬線測試過程,火焰高度或持續的時間是被量測的,除此,抵抗其發熱金屬線測試之零件而其火焰於應用發熱金屬線測試時期,其周圍零件被實驗以針火焰測試附錄G,量測火焰持續的時間,假如:
其被置於相當於火焰高度的距離且
其被傾向藉火焰被位於高處撞擊
不管怎樣,零件被屏障藉某可分開檔板,此時針火焰測試不被測試
那針孔測試執行於零件,其被製造以FV-0或FV-1材質分類按照HD 441S1,此樣品材質被遵循HD 441S1之測試,不應沒有比適件零件更加厚的。
註3:零件傾向被藉火焰位於高處撞擊被視為一垂直圓柱體包裝物半徑10㎜高度相當於火焰高度之範圍,被安置於應用發熱金屬線測試以上之位置點。
19.2.3 假設零件不能抵抗19.2.2測試附錄G針孔火焰試驗是被製造成非金屬材質所有其他零件。在50㎜之內範圍內,不管如何零件被屏障藉可分開的檔板,此時針火焰測試不被測試。
此針火焰測試無法被執行於零件,其被製造分類成FV-0或FV-1之材質按HD 441S1,此樣品材質被遵循HD 441S1之測試不應沒有比適切零件更加厚的。 20. 有毒物和類似危險
玩具不應具有毒性或類似危險
遵循被檢查確認藉EN 71-3
註:EN 71-3不應用電池
D點是自供應源最遠距離,此最大動力傳送至內部負荷超過15W
A和B自供應源最近距離,此最大動力傳送至內部負荷不超過15W
這些是低動力點。
點A和B是可分開的被短路至C
此故障條件(a)至(f)被規範於9.8.2是被應用個別至Z1,Z2,Z3,Z6和Z7可應用的。
附 錄 A(資 料)
A-偏 差 數
A偏差數:國際偏差數起因於條例變更外部時間依CENELEC成員的權限。
此歐規標準落於Directive 88/378/EEC之下。
註(自CEN/CENELEC IR Part 2,3.1.9)此處標準落於EC Directive之下
他顯示歐洲團體委員會(OJ NO G 59,9.3.1982).......
附 錄 B(資 料)
選 擇 性 測 試
針對一些玩具,此測試被減少,此應用的測試規範已知在6.1和6.2被顯示如下:
可應用至所有玩具-6.1
可應用至電池玩具-6.1
附 錄c (資料)
熱控制的持久性過負載釋放和制動
熱控制過負載釋放和制動應能扺抗那電氣,熱和机械應力於玩要期間所發生上述情況。
遵循被確認檢查籍實驗三個樣品於C1至C3條文測試之以下條件。
此元件可被測試於玩具或可分離,不論是那一個是更便利的而不在玩具條件之下發生。
於測試期間,無遭受弧光應發生。
於測試之後,其樣品應顯示無危險性損壞於他們的更進步使用,電氣的連接不應已工作鬆動和測試樣品應能屋抵抗電流強度。
測試如規範條文12 ,此電壓測試於接觸點之間絕緣体
不論如何,當玩具被操作於額定電壓,兩倍電壓被應用 。
註1:那元件轉換頻率可被增加於正常轉換率之上於玩具固有頻率此測試樣品被導致提供無更大的失敗風險。
註 2:假使元件不可能被分開測試,其必需提供玩具被使用的元件三個樣品。
C1:恒溫器被促使,熱昇的去完成操作3000循環次(3000製造和3000破壞)當之後被操作在9.3於玩具發生條件之下。
C2:熱斷路如過負載釋放和被確認藉操作玩具於條文9.5之下
自發再設定熱斷路器和過負載釋放被促使操作200次
非自發再設定熱斷路器和過負載釋放被促使操作10次。
註:強制冷卻和靜止時期可被引導去防止玩具危險。
C3:制動被檢查以下:
玩具被操作於9.3條件下直至穩定條件被設立,那開關是同時被操作3000循環次(3000次製和3000次破裂)於趨近速度20°/S轉動和線性運動60mm/s和於均一速率15次/min,於測試結束後於終端溫度上昇不應增加超過30°k
附 錄 D(資 料)
選擇性和連續性條文19之測試
熱和火之阻尼
附 錄 E(規 範 的)
燃燒測試
燃燒測試被依HD 441 S1實施
此標準目的,方法FH;火焰水平樣本,被使用火焰水平樣品
計算測試結果,FH 3類型應用之,其最大燃燒率為40㎜/min
假使超過一個樣品無法抵抗測試,材質是被抛棄之
假使一個樣品無法抵抗測試,此測試被重覆於其他五個樣品組測試,所有樣品應同持抵抗測試
附 錄 F(規 範 的)
發熱金屬線測試
發熱金屬線測試被依IEC 695-2-1測試
此標準的目的,以下應用
4. 描述測試設備儀器
於燃燒或發熱質點可以落下自樣本於一內表面於樣本下方,此測試被以一塊白松木材板,趨近10㎜厚度和覆蓋單層薄紙板,置於發熱金屬線被應用至樣本尖端下方位置200㎜5㎜。假使玩具整個的被測試其置於那白松木材板被覆蓋單層薄紙板之正常使用位置之下,於開始測試前,此板樣品被限制於條文7之敘述
5. 嚴格性
其發熱金屬線的尖端之持久性應用至樣品是30秒1秒
10. 觀察和量測
項目C/不能應用
附 錄 G(規 範 的)
針孔火焰測試
針孔火焰測試被測試依EN 60695-2-2
此標準目的,以下所應用
4. 描述此設備儀器
第六章被取代藉
燃燒或發熱金屬線質點情況可落下自樣品於一內部表面於樣本下方,此測試被以一塊白松本板趨近10mm厚度和覆蓋單層薄紙板,置於發熱金屬線被應用至樣本尖端下方位置200mm5mm,假使玩具整個的被測試其置於那白松本材質板被覆蓋單層薄紙板之正常使用位置之下,於開始測試前此樣品被限制於條文6之敍述。
5. 嚴格性
火焰測試持久性應用是30秒1秒
8. 測試程序
8.4 於首段文字“或自任何意外發火源被應用”不可應用取代最後兩段藉:
在開始測試時,火焰測試被應用此方法至少火焰的尖端是接觸樣品的表面
於應用火焰測試期間,燃燒器不可移動,火焰測試被立刻移開於其所規範時間已被消逝,例測試位置,如圖1
取代以下子句8.5藉:
那測試取一個樣品,假使樣品無法抵抗那測試,那測試是被取代於兩個更進一步樣品,其兩者應同時能抵抗那測試。
10. 計算測試結果
加上:
當一層薄紙板被使用薄紙板或燒焦白松木材板沒有發火源,那白松木材板輕微的變色將被忽略不計。
附錄H(標準規範)
電子試驗安裝
所有此標準條文應用至所有元件設備安裝並提供元件設備組合或分開的的安裝,除了在其他方面於此附錄內有特別規範外。
H.1 範圍(SCOPE)
附加:
此附錄涉及此安全試驗裝置
註3:EN71-3不可應用至電子元件
H.5 一般測試條件:
H.5.10 附加:此測試 試驗描述於說明書內歸於最不利條件情況下
假若試驗以外的東西所描述於說明書內可能導致越發更不利的條件,他們同時在盡可能合理的範圍內被執行,除非此說明書警告是反對去執行其測試。
H.5.15 不適用
H.7 標示和說明書
附加:以下說明應被指示於包裝上:
僅適用於8歲以上(含)的小孩使用。
註:高於8歲的年紀可被標記出。
H.7.4 附加:
此說明書對父母親或其他代表性入們應敘述兒童安裝的最小年紀。
細詳的敘述說明應於說明書上指示如何去安裝和執行每一試驗和記錄敘述應已知於此規範敘述如保安裝和執行每項試驗和寫記錄,如此一般年紀群測裝安裝是清楚可了解的並應指示可能潛在危險和相關訊息(電子零件的技術,及行為)。和如何正確掌握他們,所有於測試期間所預期可能引發的危險,一些可導致電池短路或錯誤電容連結應被詳細之描述。
說明書供兒童和雙親或其他代表性入們可被敘述於一或二種文化,假使說明書已知於一文件,雙親或代表性入們應首先已予知道。
說明書應包指警告標示依問前限制机構保護裝置巧妙的操作。
其伳描述隨之發生的危險,如線的過熱,電池爆發和過度地發熱
H.8 輸入功率
不適用
H.9 熱和不正常操作
H.9.4 不適用
H.9.6 不適用
H.9.9 附加
針對試驗安裝,除了把手、握把、鈕扣和類似零件等之外其表面溫度昇高
假若於已給予之警告標已說明,則可超過其極限
H.11 濕度含水阻尼。
不適用
H.12 於室溫電流強度
不適用
H.13 机械強度
不適用
H.14 架構結構
附加
H.11.10.1 電流不應超5A,馬力輸入不超50VA
測試基間應持續10秒以上
於測試基間依量測測試確認檢驗
H.12 線之保護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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